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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教育局举办的全市中小学生“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征文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8日

各班级:

为增强我市广大中小学生环保观念,提高学生环保素质,培养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环境的高尚情操,配合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活动,推动中小学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校决定参加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中小学生征文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作品以“环境保护、蓝天碧水、生态文明”为主题,必须为作者原创,曾经参加过征文比赛并获得过奖项的作品不得参加。若出现抄袭或拼凑他人作品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并向作者学校通报。

(二)作品体裁: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等文体均可。中学生作品不少于1000字。

(三)参赛作品以Word 格式统一打印在A4纸上,随作品注明 作者姓名、班级、指导老师 、学校名称、联系方式,同时报送Word 格式电子文档。

(四)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大赛组委会有权编印获奖作品集,并在本市新闻媒体、教育站上使用参赛作品。

二、征文对象及办法:

学校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每班交征文作品一篇,班主任将参赛文稿(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统一交到德育处,截稿时间为10月9日前,并纳入班级考核。

三、奖项设置

 1、学校设特等奖2名(奖金:50元)、一等奖3名(奖金:30元)、二等奖6名(奖金:20元)、三等奖9名(奖金:10元)。

2、其中特等奖推荐到县上参赛。

四、组织领导

1、竞赛活动由泸县建校此次竞赛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组成如下:

组长:张永鸿

副组长:刘金麒、魏祥群

成员:高朝海、胡航、彭远斌、唐明、曹清、游涛、罗树彬、李开海、谢崇碧、黄建春、邱强、各班主任等。

2、各班级、相关领导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多种形式推动学校德育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此次竞赛。

  • 评委及评分标准另附。
  •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德育处

                   承办: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语文组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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