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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预算员补(换)证业务的通知

作者:宋锡洪 来源: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9日

关于暂停办理预算员补(换)证业务的通知

川建培〔2015〕21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各市(州)建设岗位培训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和省清理职业培训合格证有关要求,为实现《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有关岗位的对接,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暂停办理 “预算员”岗位培训合格证补(换)证业务。

请符合补(换)证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8月31日前办理补(换)“预算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业务。自2015年9月1日起,我办不再受理“预算员”岗位培训合格证的相关业务申请,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新的政策后再行安排相关事宜。请各市(州)做好相应安排工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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