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关于学校医务室对外承包的公告
本着方便师生、服务教育的宗旨,学校决定将医务室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合作伙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要求
1.所有投标者报名时需提交资料:执业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营方案各一份。
2.本次招标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服务的原则进行。学校招标领导组对参与投标者进行资质审查,对经营管理方案或业绩进行评估。资质审查合格、经营管理方案或业绩评估合格的投标者确定为潜在中标人,学校招标领导组对潜在投标人采取随机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三年,承包费0元/三年。
3.校方无偿提供位于二教楼(春华楼)底楼的医务室用房,该用房已按上级卫生部门要求布局,由中标人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学校医务室的要求,配备必须的设备、器材,完善各项诊疗设施。
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投标人自行配备人员提供服务,不得将医务室进行任何形式转包、转租。
5.学生在校时间均为医务室的正常开放时间,保证每日至少1名全科医生24小时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白天还应配备1名护士。
6.所有药品、医疗、急救设备由中标方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药品、医疗设备的采购要求。药品价格、治疗价格按卫生、物价、工商等部门的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规定执行,所有诊疗服务价格不能高于同类医疗机构的价格。
7.中标人应义务承担全校师生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和指导工作,定期更换橱窗宣传内容、定期开设相关讲座,义务承担学校运动会、军训等大型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
8.中标人按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承担新生的体检工作,并负责建立学生体检和医疗保健档案,填写上报学校医疗管理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各种表格、情况汇报等。
9.中标方在从事医疗服务中,发生的一切医疗事故、纠纷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凡因盗窃或中标人人为造成的物品损失及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造成的损失、不可逆转的自然损失,均由中标人自己负责。
10.承包期限为三年。今后师生评价较高的中标单位,可以优先续约。合同期满不再继续承包的,校方不负责中标人的库存药品及自行添加的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自行处理。
1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符合资质的投标人按照随机抓阄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前需一次性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三年(大写: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包含投标保证金。合同期满,学校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退还投标保证金。若中标者中标后放弃中标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2.中标人每月按水表电表度数按时向校方上缴水电使用费。
13.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资质和经营方案。
14.未尽事宜要求,按现行行业规范及规定执行。
二、公告时间
2017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9点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8月17日上午9点以前
报名地点: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嘉明镇)
联 系 人:卢老师15183031986 潘老师13989127391
洪老师13398293678
四、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7日上午10点
附件:1.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医务室对外承包合同
2.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医务室管理制度
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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